為協助電子遊戲產業異業結盟,台北市商業處修正相關法令,昨經市政會議通過,將放寬對普通電子遊戲場資本額1億元的限制,以鼓勵業者進入百貨、購物中心等地開業,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。

北市府2011年發布《台北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》,開放遊戲場業者可以和百貨中心、遊樂園、購物中心等合作,但資本額須達1億元以上,讓許多業者卻步;5年來合法設立的遊戲場只有2家,分別位於誠品武昌店和明曜百貨內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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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業處決定修法放寬限制,只規定百貨等業者的資本額須達1億元,增加異業結盟成功機率,但法令須經議會審議通過才能上路。商業處長蔡宗雄說,以前為了防弊,用法令卡死很多事情,現在線上遊戲、動漫產業朝正面發展,政府也應該有與時俱進的作法。

他說,百貨公司有固定營業時間,燈光照明充足,設置遊戲場能落實安全管理,帶動周邊產業發展。他希望4月開始的新會期就能通過修正案,但也坦言過程會相當「艱辛」。

商業處表示,這次放寬對象是「普通級」遊戲場,即一般小朋友可以進出的場所,是比照高雄市作法,對於限制級遊戲場還是嚴格管制。根據以往經驗,異業結盟另一關鍵是百貨業者的態度,有些人考量遊戲場業會影響投資人意願,對異業合作態度保留。

(中國時報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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